雍正(胤禛)爱新觉罗·胤禛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1735年10月8日),清朝第五位君主(1722年—1735年在位),定都北京后第三位皇帝。
年号雍正。
康熙帝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即德妃乌雅氏),生于北京紫禁城永和宫。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贝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胤禛被封为和硕雍亲王。
在二废太子胤礽之后,胤禛积极经营争夺储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逝,他继承皇位,次年改年号雍正。
雍正帝在位期做了一系列改革。
为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改土归流。
废除贱籍制度,实行摊丁入亩,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
并且大力整顿财政,实行耗羡归公,建立养廉银制度,实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雍正元年(1723年)出兵青海,次年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
在政治上,整顿吏治,创立密折制度监视臣民,设立军机处以专一事权。
而且改善秘密立储制度,使得皇位继承办法制度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
雍正帝在位期间,勤于政事,自诩“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
雍正帝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对于康乾盛世的连续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
雍正十三年(1735年)农历八月二十三日驾崩,终年58岁。
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清西陵之泰陵,传位于第四子弘历。
基本信息
- 性别:男
- 中文名:雍正帝
- 别名:西藏称呼为“文殊皇帝”
- 性别:男
- 出生日期:1678年12月13日
- 去世日期:1735年10月8日
- 民族:满族
- 出生地:北京紫禁城永和宫
- 身份:清朝第五位皇帝
- 所处时代:清朝
- 庙号:世宗
- 陵墓 :泰陵
- 年号:雍正
- 登基时间:1722年12月27日
- 主要作品:雍邸集、大义觉迷录
大事件
1678年
出生
胤禛出生于北京紫禁城中。
1678年
早年经历
少年时,胤禛开始学习四书五经等内容。康熙二十二年(1683),胤禛进尚书房,跟随张廷玉之父张英学习四书五经,跟随徐元梦学习满文。
1696年
随父征讨噶尔丹
这年,胤禛随从康熙帝征讨西北准噶尔部的噶尔丹,受命掌管正红旗大营。
1698年
受封贝勒
这年胤禛受封为贝勒,年21岁。
1708年
夺嫡争斗
康熙四十七年(1708)和康熙五十年(1711),康熙皇帝两次废黜了太子胤礽,这引起了其他皇子对嫡子之位的觊觎。在嫡子之位争夺战中,最有实力的是原太子胤礽、三皇子胤祉、八皇子胤禩、十四皇子胤禵共四股势力。胤禛才智过人,深有政治智慧,懂得韬光养晦,周旋各方。在这期间,他也多加表现,奉命往盛京祭告祖陵,回京参加贡士会试试卷复查事务等等,赢得了康熙皇帝的支持,也得到了行政锻炼。
1722年
即位
这年康熙皇帝病逝,根据其遗诏,皇四子胤禛在诸子之中胜出,继承皇位。胤禛即位后,改元为雍正,为雍正帝。
1722年
打击政敌、巩固皇位、确立秘密立储制度
针对政敌,雍正帝胤禛丝毫没有手软。他将政敌十四皇子胤禵从西北军中调回,并加以圈禁。并将三皇子胤祉、八皇子胤禩及支持他们的皇子纷纷削除宗籍和圈禁,进而打击他们的党羽。经过一番清洗,胤禛的政敌都被处理干净。 胤禛鉴于清朝没有有效的立储制度,吸取了自己在夺嫡过程中的惨痛经验,确立了秘密立储制度,避免皇位继承权争端。
1723年
实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措施
火耗是指征税时熔铸银锭而产生的耗费。老百姓在交税时,都是交散碎银,官府需要将众多散碎银熔铸成完整的大银锭,在这个过程中会有损耗,于是在收税时会要求老百姓同时交纳损耗的部分。一方面这是对地方政府经费的补贴,另一方面许多官员任意提高耗费,从中渔利,成为公开的秘密陋习。雍正下令将火耗定额化,先统一收到省里,再由省里根据预算拨还地方州县,称为“养廉银”。意思是地方政府无需自筹损耗经费,而由上级保证拨给,避免贪污。
1723年
清查各地亏空钱粮
他成立了会考府,专门用来审查钱粮奏销,并加大了对亏空钱粮官员处分的力度。这一时期被革职查封家产的官员很多,一振康熙朝晚期的亏空之风。
1723年
实行摊丁入亩
过去清朝的主要税收是土地税和人丁税,土地和人丁要分别统计,分别征收。雍正帝胤禛将康熙时期固定的人丁税数额,摊入到土地税总数之中征收。从此,清朝征税不再有人丁税名目。这减少了无地和少地农民的负担,同时许多隐瞒的人口也“得见天日”。
1723年
征讨青海和硕特部
康熙皇帝曾经三征噶尔丹,到了雍正元年(1723)时,噶尔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支持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反清,进攻了西宁。雍正命令年羹尧和岳钟琪率军征讨,胜利后将青海完全纳入清朝的版图。
1724年
推行绅民一体当差政策
清朝法律规定绅衿拥有豁免杂项差徭的权利,他们还借助身份谋取非法特权。雍正二年(1724),雍正下令革除标志绅衿特权的“儒户”、“宦户”名目。此外,还进行了严禁绅衿包揽赋税、欠税以及加强对生监的管理等措施,限制了绅衿的权力。
1724年
严格执行海禁
海禁政策是清朝长期执行的措施。自雍正二年(1724)开始,雍正帝胤禛严格加强海禁,限制甚至禁止中国商人出洋。
1724年
严禁党争
雍正二年(1724),专门发布了《御制朋党论》。拥戴他即位的年羹尧、隆科多,因为纠集势力,形成了朋党集团,也被他果断地处理掉。雍正四年(1726),发生了田文镜与李绂互参案。雍正帝胤禛最初是采取调和的态度,但后来发现里面存在科甲士人间的请托结党现象,便开始打击其中结党的谢济世等人。
1726年
实行改土归流
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过去清政府一直是任命当地的土司管理,土司可以世袭。雍正四年(1726),雍正帝胤禛取消了土司制度,改派由朝廷任免的流动官员管理少数民族地区。这一措施有助于减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压迫,更有助于减少分裂,维护国家的统一。
1727年
用兵西北准噶尔部
雍正五年(1727年),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尔丹策零继汗位,准噶尔开始出现内乱。为解决隐患,雍正决定主动出兵征讨。雍正十年(1732),清军在额尔德尼昭之战中大败准噶尔军,双方议和。
1729年
设立军机处
雍正七年(1729年),因在西北与准噶尔部交战,为了快速解决军务,雍正命令张廷玉在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辅佐皇帝处理政务,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处理紧急军务。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大臣由皇帝挑选,由内阁大臣兼任,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在皇帝监督之下行事,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话记录。军机处是中国古代专制皇权达到顶峰的一个表现。
1727年
设置驻藏大臣管理西藏
驻藏大臣是清政府派驻西藏、参与西藏与清政府交流的大臣。雍正五年(1727),雍正帝胤禛开始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之后又派清兵入藏,用军队巩固驻藏大臣对西藏的管理。
1727年
解决与安南的边界纠纷
由于清政府在云南与安南发生边界纠纷,官员们请奏征伐安南,而雍正帝胤禛力排众议,雍正五年(1727)以“赐地”退让的方法,解决了与安南的边界纠纷。
1727年
确定中俄边界
雍正派人与俄国签订了《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划定了清俄中段的边界。
1727年
铜禁政策
为了推行官方所铸造的铜钱,减少民间私铸,雍正五年(1727)雍正帝胤禛下令从民间大力收购铜,并严禁民间私铸。
1728年
推广官话
雍正下令在全国推行“北京官方”,特别是地方口音浓重的福建、广东两省,并规定读书人不会官话便不能参加科举。
1724年
限制西方宗教
雍正二年(1724),雍正帝胤禛下令在全国禁止天主教。之后在各省驱除传教士。雍正十年(1732),广州的传教士也被驱逐到了澳门。
1728年
大兴文字狱
为了加强在思想上的控制,雍正帝胤禛曾文字狱。如曾静案,雍正六年(1728),文人曾静等宣扬雍正帝胤禛得位不法,列举其十大罪状,并游说川陕总督岳钟琪反清复明。被捕后,他们的口供,以及雍正帝胤禛对其所列罪状的反驳等等内容被合成《大义觉迷录》。最著名的是吕留良案。吕留良是明末清初的文人,他不参加康熙皇帝的博学鸿词科取士,拒绝清政府笼络文人的措施。由于他的作品中有数落康熙和雍正的内容,死后于雍正十年(1732)被雍正帝胤禛开馆戮尸,儿子及徒孙被连坐而死,成为雍正文字狱下受害者的典型。
1735年
去世
是年,胤禛在圆明园离奇去世,终年58岁。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清西陵之泰陵。有关他的死因有多种猜测,有人说他死于中风,有人说他丹药中毒,甚至有民间演绎说他死于刺杀,今天难以考证。雍正死后,根据他的秘密立储方法,其第四子弘历继位为乾隆皇帝。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寅时,胤禛出生于北京紫禁城永和宫,生母为德妃乌雅氏。由于其生母乌雅氏出身低微,不能给胤禛带来皇子中的特殊地位,此外,清初时后宫也不允许生母抚育自己的儿子,因此胤禛满月后由孝懿仁皇后佟佳氏抚养。孝懿仁皇后是一等公佟国维之女,孝康章皇后的侄女,孝懿仁皇后没有生过皇子,只有一个公主还早年殇逝,故而养育德嫔之子,年幼的胤禛因其尊贵,很可能有意巴结她。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胤禛六岁进尚书房,胤禛跟从张英学习四书五经,向徐元梦学习满文。与胤禛关系最密切的是顾八代,胤禛说他“品行端方,学术醇正。”少年和青年时代的胤禛,受父皇和师傅的严格管束,从事以四书五经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也在这个时期,作《春日读书》、《夏日读书》等诗歌。稍长,便跟随康熙帝四出巡幸,并奉命办理一些政事。十六岁那年,他陪同其三兄胤祉往祭曲阜孔庙。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十九岁的胤禛随从康熙帝征讨噶尔丹,掌管正红旗大营,此役胤禛没有参加,然而他很关心这次战斗,作《狼居胥山大阅》、《功成回銮恭颂二首》,赞扬乃父用兵的功业。又往遵化暂安奉殿祭祀孝庄文皇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二十一岁的胤禛受封为贝勒。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二十三岁的胤禛侍从康熙帝视察永定河工地,检验工程质量。二十五岁,随同父皇巡幸五台山,次年侍从南巡江浙,对治理黄河、淮河工程进行验收。
经营争储
九子夺嫡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夏,康熙帝第一次罢黜了太子胤礽。在推选新太子的过程中,胤禛支持复立胤礽,同时与皇八子胤禩也保持良好的关系。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复立胤礽为太子。同年封胤禛为和硕雍亲王。此间诸皇子为谋求储位,各结私党,勾心斗角极为激烈。
胤礽再立后,为巩固储位又进行了一些非法活动,引起康熙帝的不快,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再次将他废黜。以后不断有朝臣为他复位奔忙,均遭康熙帝处罚。胤礽被遗弃了,但他留下的皇太子的空位,康熙帝却未令人替补,惹得诸皇子为之大动心机。胤禩有资本,继续活动,又一次受到父皇斥责。他的同伙胤禵“虚贤下士”,联络各方人士,“颇有所图”。十四皇子胤禵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受命为抚远大将军,出征西北,指挥两路清军入藏,送达赖六世至拉萨,驱逐了一度盘踞在西藏的准噶尔人的势力,稳定了西藏局势。他的声誉日高,有可能成为储君。三皇子诚亲王胤祉受命开蒙养斋馆,身边聚集着一群学人。他也“希冀储位”,以至胤礽再废后,竟“以储君自命”。
胤禛善于治国、懂得韬光养晦。他尊释教道学,自称“天下第一闲人”,与诸兄弟维持和气,与年羹尧和隆科多交往密切,同时向父亲康熙帝表现诚孝,画西藏于版图,赢得康熙帝的信赖。康熙六十年(1721年),雍正四十四岁这年,正是康熙帝登基六十周年大庆,他奉命往盛京祭告祖陵,回京参加贡士会试试卷复查事务,冬至时遵命代康熙帝南郊祭天。次年,清查京、通两仓,又秉命冬至祭天。胤禛的这些活动,对他来说有两重意义,一是由于他多次随从巡幸、外出代办政务,足迹遍于中国主要地区,使他有机会了解各地经济物产,山川水利,民间风俗,宗教信仰,历史问题,取得了关于民事的第一手资料;二是观察了康熙帝处理政事,考察了地方行政和吏治,锻炼了处理某些政事的能力,获得了从政的一些经验。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对胤禛日后治理国事都有很大的实践意义。
雍正帝在储位斗争中的胜利,有其必然性,这就是:第一,他的才能和务实精神会取得一些人的支持,他的属人戴铎曾向大学士李光地称道其主子:“才德兼全,且恩威并施,大有作为。”事实上,在争夺皇储的斗争中,雍正帝提出整顿积习的振作有为的政治方针,与八皇子胤禩的仁义方针相对立,以争取人心。第二,他善于耍两面派手法,从而欺骗了对手和康熙帝,使政敌不以他为意,没有集中力量对付他,从而轻巧地取得成功。第三,他有一个集团,在关键时刻用上了力,如通过隆科多稳定京中局势,通过年羹尧控制胤禵和稳定西北地区。
巩固帝位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逝,胤禛继承了皇位,次年改年号雍正。即位后,雍正帝重用康熙十三子胤祥,不想放过政敌胤禩等人,胤禩等人也不甘心失败,所以双方的斗争在雍正帝继位后延续下来,他在政治上采取多种措施以巩固自己的皇位。首先是消除异己,分化瓦解诸皇子集团,将胤禵从西北军前召回,加以圈禁。晋封胤禩为廉亲王和总理事务大臣。将胤禟发往青海西大通(今青海大通西北)。鉴于清朝没有行之有效的立储制度,常因皇位继承权产生争端,创立了秘密立储制度。
雍正帝在雍正二年(1724年)春以前,对政敌的打击尚有所节制,这是因为政权还不太巩固,不便太刺激对方。雍正二年(1724年)三月,青海平叛胜利,雍正政权的力量增强了,随即加紧惩治胤禩一伙。四月,对胤禩本人声罪致讨,说他“肆行悖乱,干犯法纪,朕虽欲包容宽宥,而国宪具在,亦无可如何,当与诸大臣共正其罪”。削宗籍和圈禁,并被改名为“阿其那”(意为待宰的鱼),胤禟被削宗籍和圈禁,并被改名为“塞思黑”(意为讨厌的人)。皇十子胤䄉被圈禁,康熙的皇十四子胤祯(胤禵)先是派去守陵,再后来受圈禁。康熙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后康熙的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圈禁。
同年五月,革去苏努贝勒,七月发出《御制朋党论》,进一步开展反对胤禩党人的活动,不久年羹尧、隆科多问题的出现,遂放松了对胤禩的攻势,迨至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年羹尧赐死,便加速惩处胤禩等人。至雍正四年(1726年),胤禟、胤禩先后囚禁致死,胤禵迁于京城景山,蔡怀玺自杀,郭允进枭首示众,其他胤禩党人也遭到处分。至此,经营二十多年的胤禩集团彻底垮台。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以作威作福、结党营私之名,责令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自尽,同时削隆科多太保,后圈禁致死。并因此株连出汪景祺《西征随笔》案和查嗣庭试题案。
主政改革
雍正帝登基伊始就说:“朕在藩邸四十余年,凡臣下之结党怀奸,夤缘请托,欺罔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面从背非,种种恶劣之习,皆朕之深知灼见可以屈指而数者,较之古来以藩王而入承大统,如汉文帝辈,朕之见闻更过之。”他深知康熙后期的社会问题,如朋党斗争;吏治不清;依靠富民政策的实行,加速了贫富矛盾的积累;西北用兵不停,需要继续解决与准噶尔部的矛盾;国帑空虚。他针对现实,结合自己的理想,产生他的政治纲领。雍正帝在即位的当月,谕令大学士、尚书、侍郎:“政事中有应行应革能裨益国计民生者,尔等果能深知利弊,亦著各行密奏。”紧接着,在雍正元年(1723年)元旦,给地方各级文武官员分别发布的上谕中,讲古代纯臣,皆“兴利除弊,以实心,行实政”,发出为国计民生进行兴利除弊的政治改革的号召。他的改革思想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反对因循苟且。雍正帝认为他即位时“人心玩愒已久,百弊丛生”,“若不惩创,将来无所底止”,屡屡告诫臣下,不可“因循玩愒”。他针对康熙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主张“着意搜剔”,把攻击这是“多事”的人斥为“浅见无知辈”。他反对因循守旧,是为清除改革道路上的思想障碍。第二,整顿吏治,以利民生。雍正帝在前述元旦给总督的上谕中说:“今之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而曰‘名实兼收’,不知所谓名实者果何谓也”,实际上发出整饬吏治的通告。他在登极一周年的时候又说:“朕缵承丕基,时刻以吏治兵民为念”,表明他企图通过整顿吏治,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第三,反对朋党。雍正帝从亲身体验中深知朋党的危害:朋党各行其是,破坏朝政统一,损害君主权威。朋党之间互相攻击,任用私人,不仅失去正常的用人原则,也干扰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权柄;朋党各抒政见,自我标榜,批评朝政,扰乱君主视听,妨碍坚持既定的政策。所以他说“朋党最为恶习”。他反对的朋党包括科甲出身官员的师生同年的宗派关系,因此宣称,欲“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务期振数百年颓风,以端治化之本”。表明他为澄清政治、医治痼疾的决心。兴利除弊的改革思想是雍正帝政治思想的一个内容,此外,他认为“有治人无治法”,以为好的君主和官吏就可以把政治办好,这是他的基本观念。他主张“为政务实”,即从实际出发,踏实地办事,这是他的思想灵魂。他主张施政严猛,要有雷厉风行的办事作风,这是他施政的策略思想。在雍正帝的全部政治观念中,兴利除弊是其核心内容,因而是他为政的基本特色。
雍正元年(1723年),接受山西巡抚诺岷的建议,施行耗羡归公和养廉银的措施,以此增加中央财政收入,并限制地方横征暴敛。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又针对康熙末年各地亏空钱粮严重,决定严格清查,对贪官污吏即行抄家追赃,对民间拖欠,命在短期内分年带征。清理的政策,地方凡有亏空,限三年之内如数补足,如限满不完,从重治罪。
执政中期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准备对准噶尔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用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出西路,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出北路,进军征伐。但前线连吃败仗,雍正帝囚禁岳钟琪,屡换北路军营将帅。到后来,双方都打不下去了,开始谈判。雍正帝消灭对方的目的没有达到,究其原因,雍正帝、岳钟琪、傅尔丹等轻敌骄满是重要因素。未出师前,雍正帝自称:“选派将领,悉系镇协中优等人才,拣选兵丁,率皆行武中出格精壮,殊非草率从事。”
与西北用兵相配合,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协助他处理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雍正帝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亲贵中指定充任,如怡亲王胤祥、大学士张廷玉、户部尚书蒋廷锡、大学士鄂尔泰等,都是以亲重大臣兼任军机大臣。还有军机章京,由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门官员中选充。所有这些人都是兼职,他们的升转仍在原衙门进行。因此,军机处设立之初,“无专官”。军机处没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门内,靠近雍正帝寝宫养心殿,以便于军机大臣被召见议事。无专官,无衙署,就使军机处成为一种特殊的机构。
雍正帝还加强思想统治,大兴文字狱。雍正七年(1729年),发往西北军营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陆生楠,著《通鉴论》十七篇,论述封建、建储、兵制、君臣关系、无为而治等问题,涉及到当朝朋党之争等敏感问题。雍正帝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下令将其在军前正法。也在军前效力的监察御史谢济世,借着批注《大学》,“毁谤程朱”,对理学提出责难,雍正帝命在处死陆生楠时用其陪绑,以示惩诫。同年,发生曾静遣其徒张熙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谋反的投书案,牵连到已故理学家吕留良,雍正帝遂大兴文字狱,以作为控制思想、打击政敌、提高自己权威的手段。
雍正帝把他批阅过的奏折选择一部分辑成《朱批谕旨》。他对臣工的谕旨,由张廷玉等纪录编成《上谕内阁》、《上谕八旗》。他的各种体裁的文章被后人辑为《御制文集》。
离奇去世
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贵州古州、台拱的苗匪在边境滋事,雍正帝命哈元生为扬威将军,统领四省官兵征讨。又命果亲王胤礼、皇四子弘历、皇五子弘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协同办理苗疆事务。命刑部尚书张照、副都御史德希寿帮办苗疆事务。不久哈元生平定了贵州的苗民叛乱。
雍正帝在位时期经营了圆明园宫苑,常在圆明园与大内两处居住。他青年时中过暑,以后就怕炎热,故以较凉爽的圆明园为栖身之所,住在冬暖夏凉的九洲清宴、四宜书屋、万方安和等处。据《清世宗实录》记载,雍正帝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一日得病,“仍照常办事”,至二十三日子时就驾崩了。
雍正帝崩后,根据他的秘密立储方法,由皇四子宝亲王弘历继位。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于清西陵之泰陵。
为政举措
政治
密折制度
雍正帝完善了密折制度,扩大密折的范围和内容。密折起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密折有助于皇帝更好地了解下情,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有效地实施统治。为充分发挥密折作用,雍正帝把递密折的范围扩大到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内容则扩大到生计、风俗等方面。
设军机处
为了加强皇权,康熙帝成立南书房,旨在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大臣由皇帝挑选,由内阁大臣兼任,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跪受笔录,他们的活动都是在皇帝的监督下的,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话记录的。
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时处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权力比明太祖还要集中,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权力更没法与他相比,他是真正的集权力于一身,总理天下庶务。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
用人制度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尧和隆科多。年羹尧先后被任命为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赴青海征讨厄鲁特罗卜藏丹津叛乱,成功后封为一等公,成为实际的西北王。隆科多为吏部尚书、步军统领、兼理藩院,赐太子太保衔,被雍正帝尊称为“舅舅”。两人都显赫异常,但未过几年,即被雍正整肃。年羹尧令自裁,隆科多被禁死,同时雍正帝兴起文字狱打击两人势力(汪景祺案和钱名世案)。
雍正帝重视吏治。雍正赏识执法严,作风雷厉风行,严猛行政,有开拓气魄,政绩显著的官员。如田文镜、李卫在河南、浙江清查钱粮做得好,被誉为“模范督抚”。雍正一朝宠信四位臣工:李卫(江苏人)、田文镜(福建人)、张廷玉(安徽人)、鄂尔泰;其中李卫和张廷玉为汉人,田文镜为汉军旗人,足见雍正帝确实了解并重用汉人。
密建皇储
鉴于康熙帝在预立太子问题上的失败,雍正帝于元年(1723年)八月宣布秘密立储法——将他的继承人弘历的名字写好,雍正帝御笔《夏日泛舟诗》轴放匣中,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后,驾崩后从匣中取出宣读。又以密旨藏于内府,以备核对。秘密立储制,即皇帝在位时不公开宣布继承人,而将写有继承人名单的一式两份诏书分别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和皇帝身边,待皇帝去世后,宣诏大臣共同拆启传位诏书,确立新君。这样使得使皇位继承办法制度化,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
严禁党争
雍正帝即位之初就发布上谕说:“闻有侥幸之徒,平昔结党营私,至积场年份,互相接引请托,遇谨守之人畏法,不肯通同作弊,反群相排抵,飞语诬陷,此风断不可长。”雍正二年(1724年)更是专门发布了《御制朋党论》,来分析朋党的危害,要求臣下不可结成朋党,要惟知有君,与君同好恶。
雍正帝即位后,以允禩、允禟等人为代表的反对势力及其朋党集团成为他统治下的心腹大患。因此他信守除恶务尽,以极其狠毒的手段一一将他们致于死地。除此之外,雍正初年,拥戴雍正帝有功的年羹尧、隆科多等人的势力也迅速膨胀起来。雍正帝担心他们有不测之心,在对允禩党人斗争的同时,又果断地收拾了年羹尧、隆科多集团。对这两大朋党势力的斗争成了雍正初年政治生活的重心。
雍正帝公布的年、隆的一系列罪行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便是“贪婪之罪”(年羹尧贪墨之罪十八,隆科多贪婪之罪十六)。雍正帝把他们这方面的罪恶大事张扬,就使得对他们本人及其党羽的惩处显得更为“名正言顺”,这同时对吏治的整顿是巨大的推动。通过剪除允禩、允禟、年羹尧、隆科多的羽翼,从中央部院大臣到地方督抚布按、武官提镇一级进行频繁的更调,其中确有一批趋炎附势的贪酷之吏因他们的主子失势失宠而堕入法网。这就使得雍正帝即位之初,统治阶级上层腐朽势力与允祺、年、隆等人一起首先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雍正四年(1726年),发生了田文镜与李绂互参案。在李绂、田文镜互参案中,雍正帝虽然对田文镜有所袒护,但此时还并没有要打击李绂的意思,他更多的是持一种调和的态度。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弹劾田文镜结党营私有负圣恩、并且贪虐不法,一共有十大罪状,并且言语涉及到被田文镜弹劾的黄振国、邵言纶、汪諴,还有包庇张球罪状的事,与之前李绂说的不谋而合。雍正帝听了之后以为谢济世与李绂结党,下诏严厉斥责谢济世等,剥夺了谢济世的官职,发配到军中,黄振国、汪諴被处死,邵言纶被发配边境。接连发生的汪景祺案,李绂、田文镜互参案,查嗣庭案和谢济世案,使雍正帝认识到本朝的科甲士人之间不但存在着很严重的请托、庇护的现象,而且还有人对清朝的统治政策和自己的统治方针心存不满。于是便以打击科甲朋党为名,对科甲士人发动了大规模打击。其中谢济世案后为第一个高潮。雍正七年(1729年),谢济世在阿尔泰承认与李绂的交往后,为第二个高潮。
但是,雍正也有严重的过失和局限。雍正帝的镇压措施十分严厉。
军事
雍正帝继续执行清朝的扩张政策。康熙帝三征噶尔丹,噶尔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于雍正元年(1723年)支持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纠集二十万人进攻西宁反清,雍正帝命年羹尧、岳钟琪率兵讨伐,大胜,青海完全归入清朝版图。
雍正五年(1727年),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尔丹策零继汗位,准噶尔开始出现内乱。雍正帝决心乘机用兵西北,他认为噶尔丹策零势力“若不迅行扑灭,将来必为蒙古之巨害,贻中国之隐忧”。雍正九年(1731年)清军在和通淖尔之战中大败,次年在额尔德尼昭之战中得胜,双方罢兵议和。雍正时代,平定西北的任务尽管没有完成,但雍正帝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却是深刻的。
经济
清查亏空
清理钱粮亏空,是雍正帝关注的另一重大问题。康熙末年财政亏空严重,雍正帝即位后雷厉风行地进行了一场钱粮大清查。他即位不到一月,就将此事提上日程。他组织了一个得力的领导班子,成立了专司审查钱粮奏销的机构——会考府,由怡亲王胤祥总理事务,他还令允祥管理户部三库,以整顿财政。雍正帝认为钱粮亏空的主因是上司勒索与官员自身侵贪。据此,他向各级官员发出警告,要求不得苛派民间,限期完结亏空,否则从重治罪。清查亏空首先在中央进行。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进行。
除此之外,雍正帝还加大对亏空钱粮官员处分的力度。凡亏空钱粮者一律革职,并由本人负责归还。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帝鉴于相关案件量刑过轻,加重处罚:“那(挪)移一万两以上至二万两者,发边卫充军;二万两以上者,虽属那(挪)移,亦照侵盗钱粮例拟斩。”对因贪污、勒索而造成亏空的官员,雍正帝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革职抄家,用其家产赔偿亏空。他特别设置了一个封桩库,“凡一切赃款羡余银两,皆贮其内,至末年至三千余万,国用充足。”经过多年努力,康熙朝遗留的亏空基本追缴完毕。各级官员也大受威慑,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摊丁入亩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从直隶巡抚李维钧之请,实行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的原则,改变过去按人丁、地亩双重征收标准,减轻了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负担。到乾隆时,这一政策推广到了全国。
火耗归公
清初沿袭明制,各地征收钱粮,加收“火耗”(碎银加火铸成银锭时的折耗,亦称耗羡)。实行中,官员任意加派,一两可加至数钱。因不在上交正额之内,官员从中任意侵贪,成为官场公行的陋习。康熙末年,各地官员以火耗为名,肆意横征中饱,已无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钱粮时,山西巡抚诺眠与布政使高成龄在雍正二年(1724年)奏请将该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库,以二十万两补完该省亏空,除公用外,分发给地方官员,称为“养廉”。雍正帝采纳山西官员的建策,说“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州县养上司是公开的非法贿赂。上司拨州县便成为合法的“养廉”,即官俸的补贴。山西实行后,各省相继仿效,以火耗补完亏空的钱粮,并分拨州县养廉。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又命各省督抚,就该省情形酌议具奏,着为定额。这一改革形成制度,称为“养廉银制度”,又称“耗羡归公”,即由上级官府依定额发给官员。以后火耗一分为三:一份给地方官养廉,一份弥补地方亏空,一份留地方公用。这样,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廉政。
官绅一体当差纳粮
古代收税,只到老百姓家,官绅自外。老百姓还要当差,即服兵役和徭役,官绅是属于统治阶级,不必当差不交税。“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就是让他们也交税当差,当然不是真要他们服兵役和徭役,可用银两兑买。但由于触及官绅利益,因此实行起来有较大难度。但为了巩固王朝的统治,必须暂时牺牲官僚士大夫的利益,而官僚士大夫的这种暂时的利益牺牲是为了王朝巩固之后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利益。
实行铜禁
雍正帝用了很大精力,实行禁用铜器的政策,这是保护钱法的需要。他于雍正五年(1727年)命令各省城派出官员,设立收买铜器公所,动用藩库钱粮银子为基金,大力开展民间收购。雍正帝注意铜的生产,然而它的产量没有达到铸钱的需要,所以尽量他大力开展铜禁活动和严行私铸处分,仍不能达到预期目的。
重农轻商
雍正帝继续执行先王发展生产的政策。他像前辈君王一样鼓励开荒,康熙六十年(1721年)至雍正十二年(1734年),全国田地从735万顷增至890万顷,疏浚了卫河、淀河、子牙河、永定河。其他水利工程已完成的有直隶营田工程、浙江和江南海塘工程,修建了黄河、运河堤岸。雍正帝继续蠲免钱粮政策。据《清史稿·世宗本纪》,他在位13年,免了12年灾区的赋税和一些地区的漕粮。
但是,他过分重农抑商,他说"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趋为工,则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则售卖不易,必至壅滞而价贱,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根据这一理论制定的政策必然不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他又认为:开矿"断不可行"。因为开矿将引诱人们离开农本,追求末业,而且矿工聚集一地,易于闹事。
文化
文化专制
雍正时文字狱日益频繁,汪景祺因"谄附"年羹尧而立斩枭首,查嗣庭因趋奉隆科多而戮尸示众,陆生楠因议论时政而被军前正法。最为轰动的是吕留良案,吕是清初具有民族思想的学者,已去世40年,后有曾静、张熙读吕氏之书,受其影响,竟去策反岳钟琪,要他反清复明,酿成大案。吕留良被开棺戮尸,其儿子、学生处死刑。雍正朝文网甚密,株连人众,处刑严酷。知识分子动辄得咎,形成闭眼不敢看现实,缄口不敢谈政治的沉闷风气。同时又将唯唯诺诺已经去世40多年的汤斌入祀“贤良祠”,树立为正面典型令汉人效仿。
理学思想
雍正帝继位后,一方面遵循顺治、康熙二帝“崇儒重道”的传统国策,重视正统儒学(尤其是程朱理学)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同时,也主张“三教并重”;以“诚”代“理”,对程朱理学进行改造。世宗尊孔、开日讲、举经筵,表明其在施政理念上一遵其父祖“崇儒重道”国策之旧,重视传统儒学(尤其是程朱理学)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重视传统儒学(尤其是程朱理学)的教化作用。第二,以传统儒家“天人感应”思想为指导,利用“神道设教”进行政治统治。
圣谕广训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颁布对十六条圣谕的阐释,称“圣谕广训”。同时,地方官为便于讲解,便用白话、方言等各色形式对其扩充发挥,加上官方的极力推行,“释谕”和“讲谕”的活动在清代一时风行。
推广官话
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帝设立“正音书馆”,在全国推行北京官话。他谕令福建、广东两省推行“官话”,并规定读书人若听不懂官话,不会说官话,就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但雍正帝此举收效有限。据记载:“初时甚为认真,无如地方官悉视为不急之务,日久皆就颓废,至嘉庆、道光时,福建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广东则更无闻矣。”
禁天主教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发布在全国禁止天主教的命令,并且不承认康熙发给传教士的“印票”。雍正帝还召见了在京传教士,言明政策:“近在福建,有若干欧西人侵扰我百姓,蔑视我法律,福建官长奏申报,朕当制止乱行。此为我国家之事,朕当负责执行者也。……尔等欲我中国人尽为教徒,此为尔等之要求,朕亦知之;但试思一旦如此,则我等为如何之人,岂不成为尔等皇帝之百姓乎?教徒惟认识尔等,一旦边境有事,百姓惟尔等之命是从,虽现在不必顾虑及此,然苟千万战舰来我海岸,则祸患大矣。……中国北有俄罗斯,是不可轻视的,南有欧西各国,更是要担心的,西有回人,朕欲阻其内入,毋使捣乱我中国。俄国使臣曾请求在各省通商,为朕所推辞,惟允彼等在北京及边境贸易而已。今朕许尔等居住北京及广州,不深入各省,尔等有何怨乎?……现朕既登皇位,朕唯一之本分,是为国家而治事。”各省传教士50多人,连同5位主教被驱除出境。雍正十年(1732年),集中在广州的35名传教士也被两广总督驱逐到澳门。只有在钦天监工作的20人留用,但不准传教。
社会
灾难制度
雍正时期继续完善了清代的灾赈制度。雍正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及国力的雄厚为雍正朝的灾赈提供了条件。其中,粥赈成为官方经常采取的散赈措施,并在具体实践中完成了制度建设,确定了粥赈期限及地点。一是按口煮赈,即估算及统计饥民人口,出粮煮粥发赈,可以在最大范围内救济饥民。二是初步确定赈期限,并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三是根据灾荒及饥民的实际情况增加粥厂及粥粮。四是明确规定粥厂的位置及距离,进城设粥厂,乡村设米厂。
雍正时期也实行以工代赈。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山东巡抚陈世倌以省城周围四十八州县卫所去岁遭遇水患,特奏请朝廷于开春之时兴修大清河工程,“令无食小民得力役之资,为糊口之计”,得到允准。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雍正帝在谕内阁时称:浙江杭嘉湖三府因头年被水,收成歉薄,民食艰困,当此青黄不接之时,着令动用库银4万两,或开浚河道,或修理缄垣。使百姓就近佣工,藉以糊口,这也是一种以工代赈。
移民政策
明末清初,经过连年的战乱、疫疠,四川地荒丁亡的情况十分突出,面对这种情况,为了促进四川的经济恢复,清廷所实行的移民就垦政策也就有异于他省。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议准了三个较为重要的条例:第一,南方各省流入四川者甚多,有的“竟无执照可验”,因此议准:“凡入川穷民,务令各该地方官给以印照,到日验明安插。……其应准入籍者,即编入保甲,加意抚绥,毋使失所”。意味着移民入川程序走向规范化。第二,也是由于入川穷民的增多,川陕总督岳钟琪要求“给穷民牛具籽种,令其开垦荒地”。雍正帝令拨银十万两,“解川应用,倘有不敷,该督抚再为奏请”,同时要求四川地方官清查新入川的流民,以免“良奸莫辨”。表明雍正帝在移民增多的情势下对清理户籍以及地方安宁的重视。第三,为了解决土、客之间,以及移民之间围绕着土地所有权的“争讼”,户部奏准:“于各部司官内拣选四人,命往川省,又于候补、候选州县内拣选十六人,令其带往,会同松茂、建昌、川东、永宁四道,将丈量事宜,秉公妥酌,分委带往人员逐处清厘”。
雍正七年(1729年),四川的招民政策发生了变化。自雍正七年为始,停其造册咨查。行令各省,将实在无业穷民愿往川省开垦者,给与印照,与先经查验覆到之各户一体安插;如无照之人,除在川各有生业准其编入保甲外,所有游手之民,著即查明,令回原籍”。这说明,在四川移民日多、荒地日少的情况下,对移民的入川,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一转变了的政策,在一段时间内被延续下来。
豁除贱籍
雍正帝在人权方面有一项改革,那就是削除一类人的贱民籍。雍正元年(1723年),山西、陕西因明建文末年未依附朱棣而被编入“乐户(官妓)”籍的后代,雍正帝命令摘除其“乐户”籍,使其成为民户,同年九月,他下令除掉绍兴曾反对朱元璋的那些人后代的“惰民”籍,使其成为民户,雍正五年(1727年)四月下令免除粤东“蜑户”籍,使其成民户。
社会控制
雍正帝的镇压措施十分严厉。不论具体情节,抗官者即以反叛论处,斩杀不赦。甚至拒捕时,有人“共在一处,虽非下手之人,在旁目观,即系同恶共济”,均斩立决。对民间秘密结社,嘱咐官吏们“时时察访,弋获首恶,拔树寻根,永断瓜葛”。苏州手工业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罢工叫歇,雍正严加惩处,立碑永禁叫歇。
民族
改土归流
雍正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改土归流的改革。雍正四年(1726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取消了土司,改派可以随时任免的流官。改土归流对于减轻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压迫和剥削有帮助,对清朝实施全国性的统治和国家的统一有重要意义,但清朝在推行改土归流时过度强调使用武力,对一些地区的反抗采取了残酷的武力镇压,也给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带来了灾难。
统治西藏
雍正帝继位之初,清廷调整西藏驻兵的政策,将驻藏清兵撤回内地。随着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清廷再次派兵驻藏。戡平叛乱后,年羹尧的《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涉及整个藏区的治理方略:严控青海蒙古和硕特部;加强康区的防务;清军再次从西藏撤出。清廷开始对藏区进行行政划界厘定各藏区范围。
雍正五年二月初九日(1727年3月1日),僧格、马喇已由京起程赴藏,成为驻藏大臣设置之始。清廷为防止生变,固未派兵随大臣们紧张。雍正六年(1728年)五月,颇罗鼐获得卫藏战争胜利,八月,查郎阿、迈禄领北路军,周瑛领率南路军同抵拉萨。按照清廷早前的安排,留周瑛、迈禄领二千兵驻藏,这样大臣驻藏有了军队的保障。
驻藏大臣设置之初职数尚无定制,无规定的任期,尝试轮换。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马喇则负责护送七世达赖喇嘛至里塘,这样驻藏大臣由二人增至三人,此后包进忠进藏,大臣驻藏又有增减。起初亦没有按照岳钟琪所设想的三年一换制,清廷还没有明确提出驻藏官员的轮换。这样驻藏大臣进入了新的轮换,同时清廷恐新任人不能熟悉西藏事务,著马喇先回,留僧格协同青保、苗寿等办事一年。这个过程是清廷摸索、完善大臣驻藏制度的过程。
“正统”思想
雍正帝宣称“在逆贼等之意,徒谓本朝以满洲之君,入为中国之主,妄生此疆彼界之私,遂故为讪谤诋讥之说耳。不知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意思是这些逆贼的本意,不过是说本朝只是满洲的君主,而进关当了整个中国的皇帝,错误地怀着地域、民族的偏见,故意捏造一些言论来进行诽谤讥讽。而他们不懂得本朝原居地为满洲,好比中国人有籍贯于某地一样。古代的大舜籍贯是东夷,周文王籍贯是西夷,这丝毫不能损害他们圣人的光辉。反驳明末遗民说清朝入主中原的不正统,严防汉族士大夫阶层离心。
外交
海禁政策
开始严格执行海禁,后来考虑到闽福百姓生计困难,同意适当开禁;雍正二年降旨准广东人移民台湾。但对外洋回来的人民仍有戒心。
当时外国商人来华贸易,日益增多,但雍正帝却不许中国商人出洋贸易,设置种种障碍,声言“海禁宁严毋宽,余无善策”。后来,在沿海各省的再三要求下,虽稍稍放宽海禁,但仍加以种种限制。尤其对久住外国的华侨商贩和劳工,“逾期不归,甘心流移外方,无可悯惜,不许其复回内地”。当时,西方先进国家正在鼓励海外贸易,而中国即使是杰出的君主也缺乏世界眼光,限制对外交往,故而成为国际潮流中的落伍者。
对俄政策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派遣策凌为首席代表与俄国签订《布连斯奇条约》,第二年又签订了《恰克图条约》,划定了清俄中段边界,稳定了清俄边界局势,促进了清俄边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贸易。
雍正帝还派托时和德新出使俄国。托时使团是中国派往“西方”国家的第一个使团。
对日政策
雍正朝为防止国民掌握兵器的制造技术,构成对清王朝统治的威胁,雍正帝即位后便明令停止在康熙朝不断取得突破的火炮研制工作。防止外来势力上,对东方日本的防范则尤为严格。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初一日,闽浙总督李卫奏:“日本在明朝时曾为海患,今闻招集中国无赖,学习弓矢技艺,打造战船,奸怀巨测。”雍正朱批:“严督各镇、协、营整顿枪械,不时巡哨,有通倭勾引穷民之奸商,访实拿究。”似乎倭患又将来临,高度戒备,随时防范。作为闽浙总督的李卫,在整个雍正朝都担负着直接防范日本的重要使命,具体负责有关事宜。
当时的日本江户幕府在农民起义和欧洲殖民主义侵扰的内外交困形势下,迫切需要清政府的支持,了解中国的情况,学习中国的文化和政治法律制度。但由于清廷的最高统治者雍正始终坚持中日贸易只许中国商人前往日本,不许日本商人来华的政策,以防倭患。所以,江户幕府只能在来日的中国商人中打主意,这又进一步加强了雍正对日本的防范。雍正帝一方面加强对中国商人的控制,命沿海各省一体遵行;另一方面命李卫派人前往日本打探情形,但雍正帝对日本的防范是根深蒂固的。
对朝政策
雍正帝即位之后,承袭了清朝自入关以后对朝鲜王朝的政策。雍正帝因为自己新即位,为了向朝鲜王朝展示清朝的友好政策,以及自己作为新任皇帝想继续维持双方间自清军入关之后,逐渐好转的关系,再次对朝鲜王朝减免了部分贡物。这次减免的贡物主要包括:布八百匹、獭皮百张、青鼠皮三百张、纸二千卷。同时,雍正帝为了显示清朝在处理与朝鲜王朝关系当中的诚意,下令修改将貂皮折合成银两的惯例,命令以实物进行赏赐。另一方面是支持朝鲜燕行使团的经贸活动。
随着两国关系的渐趋稳定,在处理涉及边民越境等司法案件的时候,在保证自身主权利益的前提下,清朝所推行的是比以往更加宽容的政策,清朝对于边民越境等司法案件所采取的宽尺度,也是清朝对朝鲜王朝实行“怀柔”政策的具体表现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年),曾经发生朝鲜人李殷礼与清人王七等三十余人在义州江边共同偷挖人参的事件。这些偷挖人参的人都被清朝官兵缉拿归案。在处理这些偷盗犯人时,清政府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式。清政府将本国的王七等人严加审问,却将朝鲜人李殷礼转送回朝鲜国内,并希望朝鲜政府对其按律治罪即可。
安南勘界
雍正年间,云南与安南发生边界纠纷,沿边官员主张讨伐安南,雍正帝却说:“若进灭其国以复汉唐旧制,朕不忍也。……便将此数十里地界赐他,无损于国体,更代表代表之仁政也,何妨乎?“其后安南国王上了“词意虔恭”的表文,雍正说:“朕览阅之余,甚为嘉悦。在王既知尽礼,在朕便可加恩。况此四十里之地,在云南为朕之内地,在安南仍为朕之外藩,一毫无所分别。著将此地仍赏赐该国王世守之!”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十六日,在三跪九叩的隆重场面中,杭奕禄宣读了“赐地”敕谕,历时三年多的边界纠纷就这样结束了。
家族成员
父母
父亲: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
生母:孝恭仁皇后乌雅氏。
养母:孝懿仁皇后佟佳氏。
后妃
皇后:孝敬宪皇后乌拉那拉氏、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
皇贵妃:敦肃皇贵妃年氏、纯懿皇贵妃耿氏。
妃子:齐妃李氏、谦妃刘氏、宁妃武氏。
嫔:懋嫔宋氏。
贵人:郭贵人、李贵人、安贵人、海贵人、张贵人、老贵人(存在争议,一说康熙帝嫔妃)。
常在:那常在、李常在、春常在、高常在、常常在、顾常在、吉常在。
答应、格格、官女子:苏答应、英答应、汪答应、德答应、伊格格、张格格、云惠。
子女
皇子
长子:爱新觉罗·弘晖(1697—1704年),追封端亲王,生母孝敬宪皇后乌拉那拉氏。
皇子(未齿序):爱新觉罗·弘昐(1697—1699年),生母齐妃李氏。
次子:爱新觉罗·弘昀(1700—1710年),生母齐妃李氏。
三子:爱新觉罗·弘时(1704—1727年),生母齐妃李氏。
四子:爱新觉罗·弘历(1711—1799年),即清高宗乾隆帝,初封宝亲王,生母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
五子:爱新觉罗·弘昼(1711—1770年),和恭亲王,生母纯懿皇贵妃耿氏。
皇子(未齿序):爱新觉罗·福宜(1720—1721年),生母敦肃皇贵妃年氏。
皇子(未齿序):爱新觉罗·福惠(1721—1728年),追封怀亲王,生母敦肃皇贵妃年氏。
皇子(未齿序):爱新觉罗·福沛(1723年),生母敦肃皇贵妃年氏。
六子:爱新觉罗·弘曕(1733—1765年),果恭郡王,生母谦妃刘氏。
公主
公主(无封号):1694年生,生母懋嫔宋氏。
和硕怀恪公主(追封),(1695—1717年)生母齐妃李氏,额驸那拉·星德。
公主(无封号):1706年生,生母懋嫔宋氏。
公主(无封号):(1715—1717年),生母敦肃皇贵妃年氏。
养女
和硕淑慎公主(1708—1784年),生父理密亲王胤礽,生母侧福晋唐氏,额驸博尔济吉特·观音保。
和硕和惠公主(1714—1731年),生父怡贤亲王胤祥,生母嫡福晋兆佳氏,额驸博尔济吉特·多尔济塞布腾。
和硕端柔公主(1714—1754年),生父庄恪亲王胤禄,生母嫡福晋郭络罗氏,额驸博尔济吉特·齐默特多尔济。
轶事典故
资助书生
雍正帝当皇子时喜欢微服出行,广结侠义。某年到杭州,准备泛舟西湖游玩一番,刚出涌金门,看到一个书生在卖字,笔法颇为精到,胤禛便让他写了一副对联。其中有个“秋”字,书生却将“火”字旁写在了左边。胤禛便问:“这个‘秋’字你是不是写错了?”书生不以为然,说没写错,然后拿出一本名帖,翻开让胤禛比对。胤禛说:“你既然如此博学,为何不去博取个功名呢?干嘛要在这卖字为生?”书生说:“我家里穷,连老婆孩子都养不活,只能靠卖字为生,哪敢想什么大富大贵呢!”胤禛于是慷慨解囊,说:“我这有钱,可以资助你博取个功名,到时候别忘了我就行。”书生万分感谢,后来还真就考取功名,入了翰林。
此时胤禛也已登基,一日从名册上看见书生的名字,想起那次杭州之行,于是便召其入内。胤禛随手写了一个“和”字,故意将“口”字写在了左边,然后让人拿给书生看。书生不明所以,回答说这是个错字。胤禛微笑不语。第二天,胤禛让书生拿着诏书去浙江,浙江巡抚受诏,诏中说:命此书生在涌金门再卖字三年,再来供职。书生这才恍然大悟。
崇仰佛道
雍正帝青年时代就喜欢阅读佛家典籍,与僧侣往还,并著《集云百问》论佛旨,自号“破尘居士”、“圆明居士”。即位初期自比“释主”,用比丘文觉密参帷幄,引起朝臣的反对。雍正帝否认缁衣参政,但对释氏有节制。到晚年,在宫中做法会,亲自收门徒。他大修古刹名寺,给僧人赐封号,支持禅宗中的一派,著作《拣魔辨异录》,参与佛教内部宗派的斗争,又搞了《御选语录》一书,阐扬其佛学观点。雍正帝与道士也频繁接触,宫中养着娄近垣、贾士芳、张太虚等人。雍正帝看中佛老,是他认识到儒、佛、道三教学说中的一致性:“三教之觉民于海内也,理同出于一源,道并行而不悖”。
雍正的佛学著作,以中国佛教特有的禅宗为主,安抚喇嘛教只是为了防止西藏叛乱。雍正曾自号“圆明居士”,把古德参禅语要编辑成《御选语录》共十九卷,更从章嘉国师学习禅学。章嘉国师就是负责把《藏文大藏经》全部翻译成满文。世宗皇帝,自许为禅宗血脉,编集《雍正御选语录》,并撰写《拣魔辨异录》,以上谕要求各地地方官对法藏、弘忍一系的僧人严加调查取缔,这样实属国王护法。
西式服装
在中国最早穿西服的是雍正帝,至今在故宫尚保保留着他这一画像。这位精力充沛的皇帝喜欢玩赏钟表等西洋事物,他穿西装更多的是满足追新求异的猎奇心理。
御用眼镜
眼镜最早出现于1289年的意大利佛罗伦萨,是欧洲人的一项重要发明。雍正帝很喜欢西洋眼镜,倒不是雍正帝附庸风雅,确实是他已经眼花了,需要眼镜的帮助。据不完全统计,造办处为雍正帝专门制作的各式眼镜达35副之多,如水晶、茶晶、墨晶、玻璃眼镜等等。雍正帝把这些眼镜随处安放,每到一地,随手可取。在雍正帝经常起居的大内与圆明园的宫殿里,甚至在他的銮轿中,都放有专门的御用眼镜。不仅如此,雍正帝还把眼镜发放给泼灰处的工匠,作为一种实用的福利待遇。
迷恋丹药
雍正帝对道教也颇有兴趣,特别宠幸龙虎山驻京道士封娄近垣,封他为四品龙虎山提点、钦安殿住持,并加封为“妙正真人”。雍正帝早在当皇子时,就对炼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时炼丹的主要目的是做给他父皇看,说明自己不谋求皇位,只是一心炼丹。他还因此写过一首题为《烧丹》的诗:“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雍正帝对丹药的痴迷程度可谓是是中国古代史上最后一位宠信道士迷恋丹药的皇帝。
人物评价
史书评价
《清史稿》:“圣祖政尚宽仁,世宗以严明继之。论者比于汉之文、景。独孔怀之谊,疑于未笃。然淮南暴伉,有自取之咎,不尽出于文帝之寡恩也。帝研求治道,尤患下吏之疲困。有近臣言州县所入多,宜釐剔。斥之曰:‘尔未为州县,恶知州县之难?’至哉言乎,可谓知政要矣!
历代评价
康熙帝:“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
清宗室、史学家昭梿说:“宪皇在位十三载,日夜忧勤,毫无土木、声色之娱。余尝闻内务府司员观豫言,查旧案档,雍正中惟特造风、云、雷、雨四神祠,以备祈祷雨旸外,初无特建一离宫别馆以供游赏。故当时国帑丰盈,人民富庶,良有以也。”
濮兰德白克:“控御之才,文章之美,亦令人赞扬不止,而其批臣下之摺,尤有趣味,所降谕旨,洋洋数千言,倚笔立就,事理洞明,可谓非常之才矣!”
法国传教士杜赫德:“尽管雍正皇帝很少表现得像是一个天主教的支持者,但不能不值得称赞的是他不知疲倦地热衷于政事,他为了天下百苍生的福乐安康夜以继日地致力于改革政弊。您能给雍正皇帝带来最的乐事就是向他提出一个能够提高民众福利、缓解百姓的生活压力的良策;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努力将这项计划尽快诉诸实践。他制定了一系列弘扬美德奖励善举的政策,使得臣工们纷纷效法雍正皇帝(节俭的作风)以帮助灾荒之年的百姓渡过难关。这些优秀的品质使得雍正皇帝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全国百姓的拥护与爱戴。”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伏尔泰:“新帝雍正爱法律、重公益,超过父王。帝王之中无人比他更不遗余力地鼓励农事。他对这一于国民生计不可缺少的百艺之首亟为重视。各省农民被所在州、县长官评选为最勤劳、能干、孝悌者,甚至可以封为八品官。农民为官,并不需为此放弃他已卓有成效的农事耕作,转而从事他并不了解的刑名钱谷。”
魁奈:康熙皇帝的继承者(雍正)制定了各种法规,全都有助于树立起尊重农民的观念。除了他自己亲自犁田播种作出表率外,还下令各城市的总督每年度都在其所辖地区选拔出勤恳耕种、诚实正直,并富有卓越管理才能的杰出农民,加官至八品,享有崇高的声誉及相称的特权。”
著名中国史研究专家史景迁:“雍正的父亲康熙为政宽松,执政末期受储立之争所扰且出现典型长寿帝王的统治能力退化现象,雍正即位之初的满清实已浮现官僚组织膨大腐败、农民生活水平恶化的危机;由于雍正即位时正处于政治历练、精神与人格上的成熟阶段(45岁),因此得以精准地分析问题并有魄力地作出应对。他的改革同时包含力行整顿与和现实的妥协(如火耗归公与养廉银)。”
近代日本学者、清史研究专家稻叶君山:“帝承康熙疏节阔目之后,稍加清理,遂创定清朝财政之基础。至日后盛运期之财政,实帝之所赐也。譬如农事,康熙为之开垦,雍正为之种植,而乾隆得以收获也。”
中国历史学家、清史专家萧一山:“世宗刚毅明察,纯系政治家之作风,任法尚廉,吏道澄清,库藏充裕,海宇义安。倘使厥年克永,可为吾国政治变换一种积极性质,扫除数百年来颟顸无为之消极思想,社会亦不至停滞而不进矣。无奈宵旰不遑,求治太切,颇不易得社会之谅解,遂致有暴崩之传说。”“世宗治国天资独高,循名责实,信赏必罚,好名图治,於国有功,以文景之治的景帝喻之。”
清末民国时期历史学家孟森:“自古勤政之君,未有及世宗者。”“要之圣祖诸子,皆无豫教,唯世宗之治国,则天资独高,好名图治,于国有功。则天之佑清厚,而大业适落此人手,虽于继统事有可疑,亦不失为唐宗之逆取顺守也。”
著名清史研究专家冯尔康:“雍正本人是有作为的、对中国历史发展做出贡献的君主,而雍正朝,上承康熙,下启乾隆之治,使康雍乾三朝持续发展,成为清朝的鼎盛时期。更有甚者,雍正立志清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数百年积弊,所实行的摊丁入亩政策,成功解决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人口税问题,是巨大创举。所实行的耗羡归公和养廉银政策,具有现代财政预算、财政管理的意义。在古代历史上,唐朝刘晏实行两税法,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很得人们的赞誉,雍正的经济政策,比之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统观雍正的历史地位,他应当是古代历史上的杰出帝王。”
清史专家杨启樵:“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要不是雍正的整饬,满清恐怕早已衰亡。”“有人说他雄猜阴鸷,是否如此姑且不论,但在位十三年中,宵旰焦劳,勤于庶政确是事实,在政治上有一定的贡献,但为期过短,遽尔暴卒,留下尚未完成的任务;即使已经施行的,由于“人亡政息”,反而引起流弊的也有。正如遗诏中所说:‘志愿未竟,不无微憾’。他如果像乃父康熙那样的寿考,多活十一年,政局就会不同;要是像儿子乾隆那样的长命,多活三十一载,政治上变化之大,自不在话下——夸大地说,也许因而改变了此后中国的命运,亦为可定。”
日本东洋史学者、文学博士佐伯富:“谚语云‘王朝基础多奠基於第三代’,雍正帝正是清入关后第三代君主,有清二百数十年的基础盘石,即为雍正所奠定。”
林瑞汉:“雍正在位十三年,严厉明察、循名责实、整饬吏治、清理财政,大大矫正康熙以来宽纵的弊端,雍正一朝吏治清明,臣下莫不奉公守法,吏治之隆是清代之最,历代仅见。”
清史研究专家杨珍:“雍正帝在位仅有13年,然而他却通过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迅速扭转了康熙晚期积弊严重,社会发展受到阻止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康乾盛世方能进入鼎盛时期,使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达到其最高峰。这一为期百年的历史进程中,雍正帝所具有的承先启后作用,无可或缺。如果从在位时间相对短暂,但建树之多,政绩之大并不亚于其他历史名君这一角度审视,雍正帝当属更为不易。”
著名历史学家郭福祥:“清代的雍正皇帝在历史上是一位富有传奇性的人物,他那出色的才华、刚强的性格、传奇式的政治生涯以及充满矛盾的思想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冯佐哲:“雍正帝是一个卓越的实用主义政治家。”
刘桂林:“清世宗初政所表现出来的才能,非同一般,其精力过人、勤奋、干练,亦为常人所难及。”
著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南怀瑾说:“清朝入关定鼎八十年后,有了一位文学词章并不亚于任何一位翰林学士;谈禅说道,并不逊于禅门宗师的雍正皇帝。他的为政之道,使人不敢欺,亦不可欺。内肃权贵,不避亲疏。外立纲常,赫如烈日。用此守成,当然可使内外肃穆,谁敢与之抗衡。他是真实奠定了清朝的江山,付予儿孙好自经理。实在可算是历代定鼎守成帝王中的一代奇才,为历代职业皇帝中绝无仅有的一人。”
著名历史学家易中天:“他刻薄是真刻薄,但不寡恩;冷酷是真冷酷,但非无情。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点,却是对雍正治国的公正评价。雍正无疑是一个极有个性的人,也是一个杰出的人物。他感情丰富,意志坚强,性格刚毅,目光锐利,而且奋发有为。”
日本人亦尊重和推崇雍正帝,将雍正帝称为“希世仁君”。
人物争议
即位之谜
从雍正年间时,对雍正继位的谈论便不绝于耳。虽然史学界对皇位合法性尚无定论,但流传的把"十改于"的改诏之说是不成立的,因为现存于辽宁省档案馆的康熙遗诏是雍正登基后拟就并颁布天下,并非康熙真迹,所以遗诏不能说明问题。
主张篡位说的学者中,有的认为康熙去世过于突然,未来得及留下任何传位遗诏,而雍正和隆科多等合谋抢占了先机;有的认为康熙生前两立两废太子,对立储君一事劳心伤神,直到临终前才属意皇十四子为储君。
按照正统继位说学者观点,如果没有实在的证据证明其他皇子为康熙所属意,雍正的即位是有理由的。并且在诏书中一般都是加上个皇字的,比如传位于皇四子,假如这样”十“改为”于“是没有根据的。
死因之谜
关于雍正之死,史书记载非常简单,只是说,前一天,雍正在圆明园行宫病重,第二日下午病危,急召大臣,当晚即死掉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雍正的死亡,史料没有记载。张廷玉的私人记录,当时雍正七窍流血,令他“惊骇欲绝”。雍正暴卒,官书不记载其原因,这自然就引起人们的疑惑,再加上当时关于他为人的传说和评论颇多,就更容易引起人们的猜疑,于是就产生了各种说法。
病死
有一说认为雍正帝“是中风死去的”。
暗杀
(1)吕四娘刺杀
民间最为流行的说法是,当时有一位侠女叫吕四娘,她的父亲和爷爷都因文字狱被雍正杀害。为报仇,吕四娘砍去雍正的头。因此,在安葬雍正时,只好铸造了一颗金头。
(2)宫女太监刺杀
还有一种传说,说雍正九年,宫女与太监吴守义、霍成在雍正睡熟时,用绳缢之,气将绝,用太医张某之药而愈。
丹药中毒
历史学家们近年来对清宫档案进行了大量研究,越来越多的史学工作者认为,雍正吃丹药中毒致死的可能性极大。如金梁曾怀疑雍正帝是吃道家丹药毒死的,杨启樵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一书认为雍正帝是“服饵丹药中毒而死的”。鉴于雍正帝亲近道士,误食丹药中毒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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